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旺苍地处四川盆地北缘,米仓山南麓,东临巴中市南江县,南接广元市苍溪县,西连广元市元坝区,北界陕西省宁强、南郑县。县域东西宽约74公里,南北长约80公里,幅员2976平方公里。旺苍地貌复杂。相对海拔380-2281米,县城海拔458米。境内山、丘、坝兼有,地势北高南缓,腹部低平,形成一条东西走向的槽谷地带且横贯全境;北部鼓城山、光头山、云雾山、汉王山、老君山、欧家坪等群峰雄踞,构成米仓山西段主体;南部崇山突兀,壑谷纵横;腹部丘坝相间,溪河交错。旺苍气候温和。县境内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,垂直气候明显,气温年差大,月差小,四季分明,年均气温16.2℃,年均日照1352.52小时,年均雨量1142毫米,年均无霜期266天。